時間: 2025-05-0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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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司法局
2025-05-01
專家解讀:《冠縣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實施方案》

【專家】張嶸林
泰和泰(濟南)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二級律師
冠縣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專家
【觀點呈現】
近年來,涉企行政檢查領域“多頭檢查、重復檢查、隨意檢查”等亂象叢生,對企業發展造成不良影響。2024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求要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對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作出了系統全面的規定,提出“按照中央統籌、省負主責、市縣抓落實的要求,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大力推進工作落實”。2025年4月,省、市政府相繼出臺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有關意見、方案。
《冠縣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出臺正是冠縣對國家、省、市相關要求的積極響應。《方案》主要對涉企行政檢查工作中的檢查主體、檢查事項范圍、檢查標準、檢查計劃及備案程序、檢查程序、檢查方式、檢查結果處置、保障措施等進行明確要求,旨在通過有力手段,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行為,降低重復檢查、多頭檢查、任性檢查對企業產生的影響,減輕企業不合理負擔,從而實現優化營商環境、穩定市場預期的目的,讓企業放心干事、安心發展。
《方案》明確行政執法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具有行政檢查主體資格,提出“嚴禁不具備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實施行政檢查”的要求。同時,明確受委托組織不具有行政檢查主體資格,經合法委托后實施行政檢查的,要以委托主體的名義實施。委托書要載明委托的依據、具體事項、權限、期限等內容,主動向社會公布。嚴禁檢驗檢測機構等第三方及中介機構,未取得執法證件的執法輔助人員、網格員、臨時工等人員實施行政檢查,確保行政檢查工作公開透明、源頭可控。
《方案》對規范行政檢查事項范圍、標準、計劃進行明確。提出“清單之外無檢查”“一張表單”“綜合查一次”“一表通查”等要求,將檢查事項梳理歸并形成一張綜合檢查表單,明確一致的檢查標準,做到一表通用,“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有利于減少現場檢查頻次,減少現場檢查人數,減輕企業不合理負擔。
《方案》要求對行政檢查程序“前、中、后”進行全方位、全流程監管。“前”即涉企行政檢查“事前備案、計劃匹配”,“中”即涉企行政檢查“掃碼入企、全程留痕”,“后”即涉企行政檢查“事后評價”。同時,暢通企業、監督員訴求表達渠道,廣泛征集意見建議。完善縣鄉兩級執法監督體系,充分發揮縣政府及其部門行政執法監督機構作用。
下一步,冠縣要在強化監督問效上持續發力。充分發揮執法監督企業聯系點、社會監督員等作用,通過座談會、下發調查問卷等方式廣泛聽取關于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強化對執法部門規范行政執法工作的督導,重點糾治行政檢查隨意性大、處罰裁量權濫用、執法不注重效果等行為;強化與12345市民熱線等的協作配合,多渠道收集執法問題線索;用好“山東省涉企行政檢查平臺”、云MAS平臺,實現對執法行為的精準監督。
解讀機構及咨詢方式
政策解讀單位:冠縣司法局
具體聯系人:杜海云
咨詢電話:0635-528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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